高俊、张永宝被非法判刑 家属申冤遭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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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高俊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晚在七岭子家中被辽阳县公安局警察跟踪绑架、构陷,此前几天张永宝遭绑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高俊被非法判刑九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张永宝被冤判六年处罚金三万元。二审的判决未下,但据二审法官说:结果已定,维持原判。

家属继续申冤遭威胁。六月四日,家属聘请的律师在辽阳县看守所接见高俊,高俊的身体非常虚弱,在人搀扶下走出来接见。

鞍山市公检法对高俊、张永宝判刑的整个司法过程的操作,一直在违法中步步进行,不准聘请律师,判决书的下达之日不通知家属,扣押家属,试图扣押律师,剥夺家属的辩护权。

一、警察绑架、构陷

在修炼法轮功之前,高俊患有心脏病、哮喘、关节炎等多种疾病,性格暴躁,经常打骂妻子,喜好抽烟、喝酒、打麻将。修炼大法以后,他身体上的那些病都不治而愈,对烟酒的不良瘾好也都戒掉了。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再也不打骂妻子了。而且妻子对他不好的时候,他都宽容、忍耐。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晚至二十六日凌晨,张永宝驾驶面包车在辽阳县道路两侧悬挂法轮功真相条幅,被受邪党谎言毒害的人诬告,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被辽阳县国保大队警察汪福强等人绑架,非法抄家,车被扣。辽阳县警察发现张永宝和高峻有联系,就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搜查高峻的租住,并绑架高俊。高俊抗议这种绑架行为并高喊“法轮大法好”。警察非法抄走大量私人财物,扣押清单也迟迟不给家属。

高俊被绑架后,家属多次要求给高俊聘请律师,都被国保阻挠,高俊的妹妹聘请当地的律师去看守所接见高俊,再次受阻。看守所往国保打电话,国保谎称高俊犯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重大,怕串供,不准律师接见,要等判完才能见。

《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国保大队的行为严重违法。

高俊的妹妹多次去国保大队要自己做生意放在哥哥那里的零钱,国保大队拒绝交还,并几次把高俊的妹妹及陪其同去的人员关到办案区,胁迫高俊的妹妹做笔录,作为所谓“证据”送到检察院,甚至试图把聘请的律师也关到办案区,被律师严词拒绝。律师到辽阳县检察院书面控告国保大队的违法行为,检察院给国保打电话,沟通后不予受理。

二、检察院欺骗、阻挠律师阅卷

当构陷高俊的卷宗到了检察院,家属多次询问,检察院都欺骗说卷宗没到,最后一次询问称卷宗已经送走。

律师法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卷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和案卷材料。刑诉法第38条规定: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复制卷宗材料。检察院在卷宗被送达后一直对家属律师撒谎说卷宗未被送达,阻挠律师查阅,执法人员再次违法操作。

高俊、张永宝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被辽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孙虹军、王丹彤、王浩非法起诉。

卷宗到达法院后,家属要求律师接见高俊依然被阻,二零一七十一月三日,在开庭前一天,律师才被获准去见当事人,还得经过辽阳县政法委610批准,由法官刘永生在一旁监视。

三、法院非法判刑

十二月一日,一审第三次开庭,审判长刘永生,审判员高晓光,陪审员边玲,代书记员赵秀兰、白莹。法官出示所谓犯罪证据,包括写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条幅,打印机,光盘、书籍,并于当月二十一日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做出一审判决,高俊被非法判刑九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张永宝被冤判六年处罚金三万元。

家属委托律师见高俊,让他签了上诉状,委托他妹妹作为二审辩护人,并把上述材料随同卷宗经由辽阳县法院一审法官刘永生送达中级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中旬,家属去中法询问却被告知没有见到委托书,要求家属补办。四月十日,中法打电话通知家属四月十六日开庭,而在此期间,家属几次去中法,都没见到中法法官,无法补办委托书。

四月十六日在中法开庭当日,原本,邹国江让家属到二号庭补办委托手续,承诺可进庭为高俊做辩护,然而后来既没让家属签委托手续,又没让家属辩护。

庭审中,法官问高俊:对一审检察院的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对你判决有意见吗时,高俊说:“当然有意见,我无罪,我不构成犯罪。”当法官指证在高俊住处搜出大量法轮功宣传品违法时,高俊反问法官:“在我住处搜出东西我就犯法了?”法官问:“你对之前鞍山市政府对你两年的劳动教养有什么意见吗?”高俊说:“当然有意见,他们是违法的。”

审判长宣布休庭,有疑义递交书面材料。当庭没有对所扣押物品依法重新质证,庭审不到二十分钟就草草结束。

高俊的家属认为二审的中法法官邹国江与孙凯剥夺了其为高俊辩护的权利,属于违法操作,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半左右去中法投递控告信,控告法官邹国江与孙凯。办理控告事宜的工作人员说需要给法官邹国江跟孙凯打电话,跟他们二人沟通。家属于是打通孙凯的办公电话,说你们开庭违法操作,我要控告你们。电话那边说:你控告我不接待你,你也不能证明你是高俊的妹妹。

家属接着又打通了邹国江的办公电话,做了同样的阐述。邹国江说:我们都是为你们好,让你们别参与这个案子,你们必须划清界限,你们再递材料,你们再给我说别的,这个材料我交上面。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希望,而今日中国之司法者无法无天的为所欲为,从头到尾以一种无赖的姿态,公然的践踏法律,残害善良,以执法者的身份犯罪。法律不再是守法公民的保障,司法机关完全成了为恶者打压善良者的工具。

可是天理至公,最终没人能逍遥于天理之外。江泽民流氓集团倾一国之力,残酷迫害法轮功,招致天怒人怨,恶报频现人间。在这里,我们奉劝那些还在跟随江氏集团作恶的人,为了你自己及你家人的未来,早日悬崖勒马,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


辽阳市中级法院法官邹国江,电话:0419-2952108
辽阳县国保:汪福强、高泰峰

辽阳县法院(区号:0419)
法官:刘永生,电话:7770636
院长:于静波、夏玉泉
警察:冯晓宇、唐瑶、高晓光、姜文刚、李学庆、孙颖、候激浪、金明开、王洪新、马少博、姜晓东、李冰、李畅、刘玉安、孙强、曹阳、马文君

辽阳县检察院
公诉人:王皓、王丹彤,电话:18409222266、7977730
科长:孙虹君,电话:7977736

七岭子派出所
所长张敬和:13804229789
教导员李庆敏:13804207727
副所长蔡永刚:13804228922
警察张维宏:13942286699
参与的相关人员信息:辽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指派辽阳县国保大队督办
国保大队:
大队长房杰:13904194488,办:7376226
副大队长潘金山:13904192399,办:7374036
副大队长马振元:13941946466,办:7374037
副大队长张宪武:13504203399
高某:18341921449,办:7374089

治安大队
大队长邹泽峰:13904992200,办:7374080
教导员何新宝:13904192258,办:7374027
副大队长于广忠:13500492538,办:7374069
副大队长高起伟:13704992119,办:7374029
副大队长常江:13841954448,办:737403

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
办公室(传真):2122017,指挥中心:2123400、2122768
邱金,党委书记、局长,办:3958001,手机:13134193333
姜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办:3958002,手机:18641999002
刘正岩,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办:3958011,手机:18641998833
王书堂,副局长,办:3958005,手机:15904190039
赵贵海,副局长,办:3958006 手机:15241955678
李明林,副局长,办:3958007,手机:15941986222
孔祥生,政治部主任,手机:13898270008
周文举,党委委员、白塔公安分局局长,手机:15841900001
王德利,党委委员、特警支队长,手机:13604195855
李峰,国保支队长,手机:13504208989
张喜林,国保支队长,办:2139158,手机:13941900110,宿:2125388

辽阳市国家安全局
办公室(传真):4123257,值班室:4138114
孙远君,局长,办:4131298,手机:15641955000
刘启平,政委,办:4223699,手机:15504008427
杜江,副局长,办:4120028,手机:13304198885
曲岩,政治部主任,手机:1564195506

区号:0419
辽宁省辽阳市市委政法委
办公室:2309289,传真:2301139
陈强,书记,办公室:2307979(秘密)、2127508,宅:5315615
宋多金,主任,办公室:2309041,手机:13804194422
李津林,副书记,办:2309168,宅:3238923,手机:15804980050
付斌 副,书记,办:2303351,手机:15004199996
杨立军,纪检组长,办:2306938,宅: 2302126,手机:1384191513
刘波,机关党委书记,办:2309384,宅:2313789,手机:13941941177
于涛,执法督察和涉法涉诉信访室主任,办:2316088,宿:4120355,手机:1510419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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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传真):4125969,值班室:4124405
刘玉庄,党委书记局长,办:1433688,手机:13941950008,手机:15641950008
徐利军,党委副书记,办:4223160,手机:15641950002
田日强,副局长,办:4125659,手机:13904199158
冯德祥,办:4131777,手机:1384198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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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武,纪委书记,办:4122869,手机:15694192009
刘爱东,政治部主任,办:4122074,手机:15694192011
王一搏,调研员,办:4222291,手机:15694192005

辽阳市国家安全局
办公室(传真):4123257,值班室:4138114
孙远君,局长,办:4131298,手机:15641955000
刘启平,政委,办:4223699,手机:15504008427
杜江,副局长,办:4120028,手机:13304198885
曲岩,政治部主任,手机:1564195506

辽阳县公安局:辽阳县邮编:111200,区号:0419
局郑春晓:13504191999,局长姜忠礼:13904190123,办:7374001
政委韩学武:13898270009、13898270999,办:7374002
副政委王学林:13841922739,办:7374006
副局长史得付 13604992839,办:7374007
副局长张亚明:13841900911,办:7374004
副局长郭景屹:13841984400、18740218833,办:7374005
副局长李士永:13941952333,办:7374008
监督室主任应大伟:13904190246,办:7374020
指挥中心主任孙大钧:13904990066,办:7374011
综合维稳田义枫:18641943333

巡特警大队
大队长黄晓兵:13841935555,办:7374099
教导员刘刚:13704192211,办:7775501
副大队长宋长先:13941982855,办:7374119
其他警察:
王忠成:15941987734,于跃:15941902303,李贺:15902431819,刘胜:13841955715
孙安顺:13604992916,林朋:15141920276,姜川:15804224490,杨震:15804974246
王明:13555750005,王一霖:15041969482,韩林:15809841444,不知名:13941977677

首山镇派出所
座机号码:7779605、7779615
片警魏哲:18740220852
主任王宝志:13904190246、13500497299
所长邢臻岳:13841999816,办:7779601
教导员王政:13941950800,办:7779602
副所长何云:13841942758,办:7779605
副所长韩松:13504202445,办:7779603
副所长刘克龙:13514192511,办:7779604
副所长张军:13704192288,办:777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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